河南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警惕化学药水喂养的水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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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7:53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 本报讯 (记者 肖芳) 为保障春节消费安全,昨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水产品市场发出三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千万警惕化学药水炮制出的水产品。 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成平女士指出,有些不法商贩为牟取暴利盯上了水产品,使用工业烧碱、双氧水、甲醛等化学制剂来发制水产品以及海鲜干货。省消协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千万要注意。
首先,可以通过眼看、鼻嗅、手摸等直观手段来识别。一般而言,看起来特别亮、特别丰满、体积肥大甚至出现颜色过白的水产品不要购买;具有刺激性气味的不要购买;没有韧性,手一捏就容易破碎的水产品不要购买。 其次,水产品包装标识不齐全的不要买。按照国家规定,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最后,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到科学选购、理智消费,购买时不要贪图便宜,并要注意索要、保存购物凭证,以保存维权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