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退休人员看病将少掏一半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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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6:2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方芳)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本市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建立。这标志着本市今年承诺为市民办的59件实事中第一件实事落实。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155万退休人员看病个人负担将会大幅度减少,最多可减少一半。 此前,本市曾要求有条件的企业为退休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但由于各单位经济效益不同,有近半数单位没有为退休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或者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很低
补充医疗保险的享受范围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除外。 实施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后,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享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但有几类人员除外:原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比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高的,继续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不降低退休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对一些医疗照顾人员以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劳动模范等人员,由用人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且符合救助条件的退休人员,应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救助。 补充医疗保险不用单位和个人出钱,所有费用由劳动保障部门负担。一些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可以把腾出来的钱向在职职工保险倾斜。 昨天,劳动部门还透露,从4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办法,从2006年4月起,采取定额标准划入,70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人每月110元,全年1320元,70岁以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人每月100元,全年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