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是保健品宣称是良药 工商部门查河南宇康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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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4:52 河南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肖芳 实习生 吕冬梅) 注册资金100万,对外招商却声称2000万;经营的明明是保健品,却引数据找病例硬吹成治病良药。昨日,河南宇康科研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调查。 据该分局监管科吴官成介绍,日前,不断有消费者去投诉,在河南宇康科研有限公司买了假药。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陪同郑州市管城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
记者看到,在招商书上面该公司声称:公司1999年成立,是集药品和保健用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股份制实体企业,资产2000万元,员工300多人,科研人员100多位;而宣传页上则在显要的地方注明“5到10分钟见效”、“三个疗程治愈”、“治愈率80%以上”等字样。 然而,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却明确显示了以下内容: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是销售保健用品(不含食品和药品)。在该公司职员提供的一份编号为1002783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上,显示该公司的商标注册人是河南宇康科研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为保健用品。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对这一商标复印件进行了核查,意外地发现,在国家工商总局备案中,1002783这个注册号的商标注册人为河南省奥林特制药厂,核定使用商品为人用生发药品。 吴科长表示,一个编号出现两个注册人涉嫌商标冒用,但因为目前联系不上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也没有看到该公司商标注册证的原件,暂时还不能定性。但是,这家公司将保健品作药品宣传,并且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广告用语以及宣传方式进行宣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广告法》。 目前,工商部门先因其涉嫌广告违规对这家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随后还将对这家公司涉嫌商标冒用的行为进行核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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