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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消费莫忘提高警惕 百货业价格欺诈七种手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6:06 新民晚报

  一直到今年6月,上海将进行价格欺诈专项整治,眼镜、旅游、美容美发、汽车维修、家具、黄金珠宝、建材灯具、餐饮、电信、家电和婚纱摄影等行业将逐一进行专项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申城百货行业买卖兴旺,有关部门曝光了七大价格黑幕,提请消费者注意。

  原价无依据——如某服装公司销售休闲裤标示原价159元/条,现价99元/条,但商家提供不出原价销售凭证;

  虚构原价——某公司销售电子词典,促销广告标示原价839元/只,现价494元/只,但该商品在降价前实际销售价为818元/只;

  虚假折扣——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在销售区域打出全场五折起、八折起的广告,实际上并没有五折和八折的商品;

  模糊赠送——如“满100元送30元”,并不是消费满100元送30元现金,而是送30元的商品,但该专柜无30元的商品,超过部分需消费者再次掏钱;

  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如“天天低价”等广告语;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某家销售工艺品的商店,在红色议价签上只标明品名与价格,未按规定标明产地、等级、计价单位等内容;

  标价与实际不符——某商厦使用明码实价签,但同时开展打折活动。

    卫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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