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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6年下调服务业水电气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7:33 东方早报

  早报驻江苏记者 林佳佳 苏佳中

  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江苏省物价局从明年1月1日起,将对服务业的水电气价格进行下调,并对10吨以上的营运性货车也实行优惠。

  据了解,自明年1月1日起,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重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
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重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商业服务业的天然气、管道煤气、管道液化气、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和用水价格改按工业价格执行;商业照明类用电价格,也将改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照明类用电价格执行,并逐步与工业用电价格并轨。

  据悉,江苏省物价局今年共取消收费31项,其中涉及服务业的23项,减少企业负担1亿元左右;计量检定收费标准降低了14%,其中与企业关系密切的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下降了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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