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解释:加收1元应对油价上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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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4:05 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针对加收1元燃油附加的举措,市物价局负责人解释,广州的士价格已8年未变,加收1元是应对油价上涨、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的临时措施。除乘客外,政府、企业均将分担油价上涨成本。据悉,此前政府已对每辆的士减免200元客运附加费,而从今天开始,与“燃油附加”同步实行的,是出租车公司对司机每月返还100—200元/月承包费的“让利”措施。
市物价局负责人说,广州现行出租车价格是1997年底制定的,8年来,油价不断上涨,尤其是今年以来,已先后五次调整油价,涨幅较大。1997年底制定出租车价格时90号和93号汽油分别是2.50元/升和2.70元/升,现在已分别上涨了1.50元/升和1.60元/升,涨幅高达60%和59.3%。 “广州出租车每公里租价2.60元已是全国最高标准,起租价格7元/2.3公里也较高,所以要调高的士里程租价或起租价格较难实行。”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为减轻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压力,根据省里9月出台的允许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的政策,广州市决定从15日起,在出租汽车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每车次1元。“据核算,每辆的士一个月可增加收入约980元,加上政策和企业的补贴,基本化解了去年以来的油价上涨压力。” 市物价局表示,今后将以93号汽油零售价(不含清洁剂)为基准,当93号油价低于3.7元/升时,将会取消收取燃油附加(3.7元的基准价是93号汽油从去年至今年上半年的平均价格)。 相关链接 广州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在国内省内均不是先例,山东省的济南、威海早在二年前就已实行,本省的中山市也于11月1日开始征收,打的2公里以上司机可向乘客加收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