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提醒内地游客在香港消费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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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7:04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9月30日电 “十一”黄金周前夕,香港消委会投诉及咨询部首席主任陈永佳提醒内地旅客,内地与香港虽然同文同种,但某些习惯与文化仍有较大差异,如消费时遇上难明情况应先冷静了解,免因误会而扫兴。 陈永佳说,在光顾香港食肆后,如发现账单被加收10%服务费时,并不需感到意外,因为这在香港餐饮业界十分普遍。建议旅客如感食肆的食物及服务态度物有所值,就不用太介
至于在香港西贡、鲤鱼门及流浮山等地有名的海鲜宴,陈永佳说,内地旅客如果自购海鲜找食肆代煮,需注意售卖海鲜的店铺是否与食肆联营,如不是的话,旅客将需另付油料费。他特别提醒旅客“每间店铺的油料费计算方式不同,有的以人头计,有的以菜式数量计,故要小心衡量”。 另外,不少内地旅客来港都会购买钻饰,陈永佳提醒旅客,由于内地与香港常用的钻石净度标示方式不同,消委会过去曾接获内地旅客投诉在港购买的钻石戒指,被内地专家鉴证后发现参考净度不符,故建议旅客如有怀疑可即时向消委会查询,并由香港专家检验以确定钻石净度。 说到“水货”,陈永佳表示,内地旅客往往听到“水货”即会联想到假货而拒绝购买,实际上,香港常见的“水货”并非假货,只是非经总代理入口,没有总代理的维修服务,但都是原装的;而只要是原厂出产,其品质就有一定保证,旅客不必对“水货”有太过负面的印象。 陈永佳承认,消委会时有接获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投诉,内地旅客在经过解释后,一般都能理解两地的差异。他相信这并不会影响香港在内地旅客心中“购物天堂”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