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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甘肃省将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致癌物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07:08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张隆) 记者6月28日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从2005年7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使用,因为溴酸钾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添加溴酸钾可能致癌。

  据了解,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在面粉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面粉品质,过去允许在小麦加工中使用一些添加剂,如为了让面粉变白,添加增
白剂(化学名称叫过氧化苯甲酰);为了让面粉有咬劲,提高筋力,添加溴酸钾。因此,溴酸钾作为面粉添加剂,通常在面包专用粉中被使用。但近日卫生部发出公告,称由于溴酸钾可能致癌,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在小麦粉中使用。

  目前,我省质监局已迅速通知辖区内的面粉生产企业,立即停止在面粉中使用溴酸钾,自2005年7月1日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溴酸钾生产食品。同时,省质监局各地质检部门将加强对2005年7月1日后生产的小麦粉和相关食品中溴酸钾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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