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昨起不单收 收费窗口“变脸”问讯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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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8:19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彭岚兰)昨天,首都机场原机场建设费收费口连夜“换装”,蓝色的问讯服务台与旅客见面。这是中国民航实施新的机场管理建设费(以下简称机场建设费)征收办法首日,首都机场在设施上做出的迅速反应。 对于一并缴纳机场建设费的新规定,问讯处旁边张贴告示给予文字说明。这表明,旅客在中国境内乘坐国内、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必须在机场销售窗口缴纳该费的程
新规定实施后,9月1日以后的机票票面随之改变。将在长方形票据的左下脚注明税款,代号“CN”,同时显示票款总数,内含票价和机场建设费两项。新的机场建设费征收范围和标准不做改动: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缴纳50元;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缴纳90元;乘坐8种国内支线小型航班的旅客每人缴纳10元。年龄在12周岁以下的旅客,免收机场建设费。 据民航总局出台的《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新的机场建设费征收办法以航段为计收基础。旅客在购买国内航线联程、地区航线(香港、澳门)与内地航线联程、国际国内航线联程不定期客票时,国内机场建设费统一按每人50元人民币缴纳。航空公司填开国内、地区(香港、澳门)、国际航线免费机票时,免票持有人也须缴纳机场建设费。须缴纳机场建设费的还有乘坐商业专、包机的旅客。旅客要求退票时,其所缴纳的机场建设费全额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