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总行称收费计划未变 10元年费不是一口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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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11:4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 前天有媒体报道,农行北京分行已经制定新的收费办法,即对7月之后办理金穗卡的客户收取10元年费,而对老用户将延至明年7月才收费。对此,中国农业银行宣传部新闻处负责人昨天对本报记者称,对金穗卡收取年费是全国统一的,“农行北京分行实行新的收费办法”纯属空穴来风。 6月30日前销户仍要收年费
针对上述报道,农行总行宣传部新闻处负责人明确指出,这是把“概念”混淆了。7月1日起是农行计算机系统统一扣收借记卡年费的时间,而不是借记卡年费从7月1日开始收取。收取借记卡年费的确切日期是从今年3月18日开始算起,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因此,从3月18日开始,客户只要仍持有借记卡,农行就要对其收取当年的年费,客户在3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销户的,依然要收取年费。如账户没有款额可扣,便等于欠了当年的年费。 10元年费不是一口价 据记者了解,借记卡收取10元年费是各大银行统一实施的“大原则”。但事实上,先行宣布收取年费的农业银行银行卡部已通知各地分行,可以根据农行总行的“大原则”,实施“差别化”收费办法,对集团优良客户、个人优良客户的金穗准贷记卡和借记卡的年费及工本费可实行减免。减免对象和减免幅度,由各分行价格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具体确定。 而工行广东省分行个人业务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工行发行的储蓄卡收取年费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不久将要向社会公示后实施。据该负责人透露,工行已对客户进行细分,实行差别化的服务和收费办法,持有工行储蓄卡者不是全部被收取10元的年费。简而言之,对银行贡献度大的便能得到年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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