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律师单挑银行卡年费 中消协将公开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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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08:34 新闻晨报 | ||||||||||
相关专题:关注银行卡 中国农业银行从今年3月18日起在全国所有网点公示,对农行金穗储蓄卡开征10元年费,各大银行也在最近接连开征。而在湖南,工行和农行的
部分媒体首先给他扣上了“自我炒作”的帽子;在赢得无数消费者和网民声援的同时,他的很多朋友却劝他放弃这场官司。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刘大华身边的人(包括他所在律师行的同事)里只有他的助手支持他打这场官司。 告农行牵涉40亿元 今年2月上旬,朋友告诉刘大华农行的储蓄卡扣了10元年费。刘到银行查询后发现,早在去年12月份,自己在农行的户头里同样被扣去了10元的年费。这是他为何直到今年2月份才告状的原因。 第二天,刘大华就去银行交涉,银行有关负责人认为收年费是依据2003年6月份银监会和发改委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暂行办法》,于去年12月10日执行的,是合法的,但同时银行却无法出示任何关于这10元钱的收款凭证。 “我认为银监会的收费通知是合理的,但是你不该在没有通知我、没有和我商量、没有得到我默许的情况下强行收费。”刘大华准备起诉自己1997年4月就开设账户的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这之后,他所在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专门为“这场诉讼是否有必要”进行过讨论。 “所里的人都认为银行这种行为肯定是侵权,但没有一个人同意我打这个官司。”所里后来讨论出来的集中意见就是:因为虽然只告农行一家,但是可能要影响到整个银行界收取‘卡年费’的利益,涉及的金额太大,而且告的又是国有商业银行,一个律师以个人名义去打这场官司,风险太大。 现在据有关媒体采访银联副总裁柴洪峰时获得的数据是,中国目前银行卡有4亿多张,信用卡占300多万张,其余都是借记卡。如果每张收取人民币10元年费,每年的年费总金额就高达40亿元左右。 “如果我打赢了这场带有公益性的诉讼,那么中国就有4亿消费者受益,我也为消费者赢回了每年40亿元的资金。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律师能做到这一点。”对记者说这话时,刘大华有些激动。 “储户和银行是合同关系” 一位湖南当地的大学生告诉记者,他来自农村,老家有很多农民都用农行的金穗卡,他自己家中就有3个人持有这种借记卡,去年12月一下子被扣掉了30元,尽管很不满,但他也无可奈何。另外很多高校都给学生开立了用于交付学费的农行卡……由于农行卡之前不收年费,而且有众多优惠政策,所以农行卡的用户相当多。 刘大华告诉记者,他没有统计过用农行卡的大多是哪群人,“但是我估计,在我之前,至少有几百万人被扣了年费,这其中至少有几千个律师。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为什么不去打官司?为什么不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门口贴着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的话:为权利而斗争。 刘大华说:“现在,我的权利,我周围朋友的权利都被侵犯了,而我还是一个律师,我不站出来,谁该站出来?如果是一个普通公民打这场官司,他还要为了这10元钱花钱请律师,所以还不如我自己打,我可以控制成本,所以这成了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律师事务所按照“刘大华每小时收费200元、共为此事折腾了4个小时”开了800元的误工证明。这张证明和刘大华自己的存折,成了他起诉农行仅有的两个证据。2月20日,刘大华拿着这两个证据前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 在起诉书中,刘认为,储户与银行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无权单方面变更、修改合同。银行擅自扣划原告存款的行为,既无法律依据也无合同依据,是一种侵犯个人财产权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对这起诉讼非常重视和谨慎,在2月25日就立了案,原定4月8日开庭审理,但农行后来提出“延期举证50天”的要求,法院同意将开庭时间适当延后,但具体日期尚不得而知。 4月5日,记者要求采访农行时,相继受到被告方农行高新支行和农行法律顾问的婉拒,他们不愿在开庭前发表任何观点。现在见诸报端的农行态度是“坚称收费合理,符合国际惯例。” 为全省司机再告工行 就在此案悬而未决的时候,有人告诉刘大华工商银行收年费收得更早,为什么不再告工行呢?刘大华确实有工行的牡丹灵通卡,但是账户上已经不足10元,所以并没有扣钱。3月18日,刘大华故意在卡里存了10元钱,“存入当天没有扣钱,但是两周以后,我发现那10元钱已被扣除。”刘随即去工行交涉,但是刘认为工行的答复不能让他满意。4月1日,刘大华再次把开立账户的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山支行正式告上了法庭。 而这起诉讼中涉及到两张银行卡,一张是2000年4月开立的活期存折账户;另一张是2001年4月27日应省交警总队的要求办理的“交管IC卡(牡丹灵通卡)”,每个驾驶员都要办理,专门用于违章时的罚款交费。两张卡于2003年8月4日和2004年3月23日分别被扣款10元。 “一个是我自己签了合同的,一个是银行委托交警代办的。但在对工行的起诉中,后者显然更具代表性。”刘大华向记者解释了理由。 “办理交管IC卡时,我根本没有签过任何合同。从去年8月份开始,这张卡突然每年要扣10元,凭什么一个驾驶员不违章一年也要交10元钱?” 刘大华要求工行返还两张银行卡的年费各10元,并支付800元误工费。 4月5日,工行岳麓山支行的办公室主任陈雪峰告诉晨报记者,他们并没有得到已被起诉的通知。“在牡丹灵通卡的章程上,一向都有收10元年费这样的条款,只不过在2003年8月以前不收罢了。章程是一本小册子,在柜台那里可以自由领取,并不硬性派发。而交管IC卡是由交警总队统一办的,程序应该是驾驶员委托交警总队到银行办理,驾驶员和交警总队应该有过协议的。” 中消协二季度将公开表态 在起诉之后,刘大华感到了压力。一周前,刘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了“紧急求援申请”,“申请”中写道:“面对中国农业银行以至所有收取了银行卡年费的国有商业银行,深感力量对比之悬殊。虽然代表着上亿消费者的利益,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声援,但仍有以卵击石的恐惧和忧虑。……我郑重请求消协密切关注此案,并对我的诉讼行为进行审查和分析,如能确认我的维权行为正义且合法,有可能为广大的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我请求消协依《民事诉讼法》十五条之规定,行使支持诉讼的权利,向人民法院出具支持诉讼的声明,并给予舆论上的声援。谢谢。” “支持消费者维权有多种方式,并不一定非要站出来公开发表声明。”4月5日,中消协法律事务部的主任王前虎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第二季度,中消协将对金融服务行业中的不平等条款予以公开点评,其中包括了银行卡收取年费的问题。” 晨报实习记者 顾嘉健 长沙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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