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宁江)102岁的老母亲去世了,儿孙十余人扶灵下葬之际蓦然惊悉———10年前就为老人备好的墓穴竟已埋上了别人!8月14日,老人的家人投书本报,恳请“指点迷津”,“以便老人能尽早安葬”。
1991年,张令华老人的4个儿女为她在福田公墓购买了一块墓穴,当时的价格是4500元,墓穴编号为“天字区二排13号”。上月28日,张老太太以102岁的高寿辞世。张家举家哀
痛,三儿子董恭先生随即给福田公墓打去电话,通知他们3日后将送老人骨灰安葬。公墓业务科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随时接待绝无问题。然而,当张家儿孙亲友十余人护送骨灰到福田公墓后却发现,“天字区二排13号”竟然已经下葬他人。本来提早10年就备好的,老太太临了怎么竟落一个无处安葬?
用董恭先生的话说,在与公墓交涉过程中,公墓工作人员发表了以下“是可忍,孰不可忍”的言论:“你们把墓地买得太早了,所以难免出错”;“国土局有规定:撂荒的土地3年未用即可收回”,甚至还曾提出现在墓地最便宜的也得1万多块,“你们得按现价补足差额”。几经蹉商,他们“虽知理亏,却不肯让步”,只同意在类似地段再重建新墓。但是这起本不该发生的意外事件显然对张家打击太大了:董恭先生71岁的妹妹从郑州赴京奔丧,却无法看到老母安葬,因过度忧郁于8月4日突然去世;他远在台北的二哥接连惊闻噩耗,十分不安之下突发中风。在张家人看来,仅仅补上墓地是不够的,董先生要求福田公墓公开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
8月14日下午,记者致电福田公墓。业务科金科长一听记者自报家门,就知道是为张老太太的事儿。他承认由于他们工作失误,“把人家的墓给用了,”为此他们已经向张家承认错误。他们通过调档发现,“天字区二排13号”墓卖给张家后没有及时登记,同时在当年又把12号墓卖了两次,其实张家的13号墓地是被卖重了的12号墓给“挤”了。福田公墓提出的补救措施是:在类似地段为张老太太建穴,墓碑用比过去定的好一些的工料。至于张家提出的经济补偿,金科长说:“这个墓地是民政局办的,没有这样的先例。”
张老太太的骨灰现安放在福田公墓骨灰堂(公墓方面向记者强调“这是免费的”)。按金科长的算法,只要张家同意所选地段,选定墓碑样式,20天左右墓穴就能完工,张老太太就能安葬了。不过董恭先生强调,张家索要经济补偿不在钱多少,但公墓方面理当有所表示。不知张老太太何时能够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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