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继抗/文
即将大学毕业的林小姐,身材苗条气质不凡。惟一使她不悦的是脸上有几粒并不显眼的青春痘,且近日渐渐多了起来。她决定到美容院接受皮肤护理,但万万没有想到,美容不成,反而使脸上增添了许多凹陷性疤痕。
去年8月,家住虹口的林小姐,为治好脸上的青春痘,花1046元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去痘美容产品。由于效果不佳,在销售人员的介绍下,她又在该公司的专柜进一步接受皮肤护理。因护理人员的不规范操作,致使她脸上的青春痘严重感染,发炎、红肿。在林小姐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该公司又用去疤素等药物治疗,谁知越治越糟,后经华山医院皮肤科专家治疗才治好了炎症,但脸上留下了永久性的疤痕。为此,她多次与这家公司交涉,然而在赔偿数额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今年3月15日,林小姐来到虹口消协投诉,她出示了华山医院的鉴定结论,要求美容公司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受理此案后,虹口消协立即展开了调查,并走访了华山医院及有关方面的专家。专家的意见是:“疤痕是细菌感染和治疗不当所致。”同时还得知,在青春痘发炎的情况下是不能用去疤素的,经营者有明显的过错。经过调查研究,虹口消协表示支持林小姐5万元的索赔要求。
近日,经营者终于支付了林小姐5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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