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利剑:炒了开发商 招聘新管家

2001年08月10日 17:03  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 杨昊/文

  走出海淀区小区办的大门,胡密珍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9个月来和开发商的维权斗争终于要结束了。虽然她为了自己的名誉权,还要去和物业公司打一场官司,但在今天上午把“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申报表”交付小区办备案、并获得小区办全力支持时起,她此行所代表的业主已经战胜了开发商。对于北京市所有的小区业主来说,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因为本市第一起小区业主因不满开发商所为,在自发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后炒掉开发商的子公司(物业公司),并成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公司的典型事例发生了。中海雅园业主们的维权意识告诉大家: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

  今年1月13日至20日,本报对中海雅园开发商擅自出售属于全体业主的停车位一事进行了追踪报道,在舆论压力下,开发商中海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不停止侵权行为。“停车位事件”发生后,中海雅园的业主们认识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重要性。经过临时业主委员会5个月的奔走,今年6月15日,海淀区小区办正式批复同意成立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谁知在此前后,开发商成立了自己的子公司(中海世纪物业),并由世纪物业接管小区。管委会认为,世纪物业在进驻小区时并无物业管理资质,按我国有关法规无权经营小区管理业务,因此其行为无效。市小区办刘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态:世纪物业没有物业管理资质,中海雅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该由管委会来选择。但世纪物业在管委会的一再交涉下,不但不退出小区,还在7月21日将一份盖有该公司大红印章的《致中海雅园全体业主书》在小区中广为散发,这份传单在“坚决反对任何人做出有损中海雅园形象的事”的同时,对业主选举的管委会主任胡密珍“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进行了“揭露”。身为律师的胡密珍愤怒了:“我一定要起诉对我的诬蔑。”

  7月初,管委会聘请专业审计事务所对原物业公司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让大家大吃一惊:发展商依法应留给物业公司几百万启动资金,实际支付的只有30万;在中海雅园购房的发展商出现在未缴物业费的名单上。

  7月22日,中海雅园管委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做出决定:世纪物业无条件撤出小区;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公司;通过媒体,公布发展商的所作所为,揭露事实真相;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申诉;委托专业公司对业主房屋面积进行测量……

  今天上午,中海雅园管委会主任胡密珍走进海淀区小区办的大门,她此行是履行管委会的决议。今天上午,中海雅园的业主们拔出了维权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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