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间频现“露骨”上门按摩广告,业主能否要求下架?|川叔知民生

小区电梯间频现“露骨”上门按摩广告,业主能否要求下架?|川叔知民生
2023年11月23日 18:03 政府网站

转自:四川发布

“上门按摩”对上班族以及不爱出门的人而言,本是一种便捷放松形式。

但如今,越来越多的上门按摩广告出现在小区、写字楼、移动广告屏等地,这些广告在标注专业、正规的同时,也打起了“擦边球”。

日前,家住成都成华区双桥子一小区的赵女士向四川发布“云投诉”栏目后台反映,她在小区电梯内时常发现不同商家的上门按摩广告。相同的是,广告上都是穿着性感、身材凹凸有致的年轻女技师,其中,有的广告主画面为年轻美女,配上了“今夜到家”四个大字,更有广告上写着“00后小姐姐24小时在线接单。”

▲小区群聊截图▲小区群聊截图

“‘今夜到家’是只有晚上才服务?小区里这么多未成年进出电梯,这样的广告是否对未成年会有不好的影响?”赵女士告诉四川发布,小区里不少业主都曾向物业反映,电梯里这样的垃圾广告越来越多,物业是否应该对进小区电梯的广告进行把关?此类广告又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实地调查探访

被举报广告频出且含诱导信息

近日,四川发布“云投诉”栏目组来到网友所反映的小区走访,在不少楼栋的电梯内都看见了上门按摩服务广告。此外,在写字楼、商场甚至出租车后排等地的广告位,也有不少此类广告的身影出现。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上门按摩服务广告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美女技师,服装多为紧身制服,凸显性感身材,尽管广告页上有着正规、绿色等字样,但商家打出的“今夜到家”“西施上门按摩”等招牌,都带着明显的擦边色彩,“00后小姐姐”“可查看生活照”等诱导信息更是让按摩服务显得不那么“纯粹”。

栏目组通过扫码多款上门按摩APP发现,首页多明显标有“专业”“正规”“健康”“安全”等字样,上门服务价格平均从100多元到500元不等。但再往下翻看,不少平台服务宣传的重点都在于强调照片与本人的“相似性”,而非按摩服务的“专业性”,不仅可以查看生活照,评论中还有会聊天、人美嘴甜等内容出现。

“小区里这么多未成年的小孩,还有很多处在青春期的学生,每天上学放学打开电梯都看见这样的上门按摩广告,是否会对孩子们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孩子去扫码了、下单了,但家长不在家,这样的服务是否可以对未成年人提供?”赵女士认为,这样的广告就不应该出现在小区电梯,即便上门按摩项目都合法合规,但对于广告呈现形式及内容,相关部门也应该有所规范和监管。

相关部门回应

无法律法规禁止进小区监管难度大

这样的上门按摩服务广告能否进小区电梯?又是否存在擦边及性暗示?小区居民能否要求下架此类广告?

四川发布搜寻过往案例时发现,此前南充市顺庆区蜀道锦华府小区物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向小区所有电梯投放了大量上门按摩广告,广告内容涉嫌擦边,大量业主反对后,物业以“领导咨询了广告公司,回复说是正规广告”为由,拒绝撤下电梯的擦边按摩广告。经小区居民举报后,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督促广告商对电梯内的广告进行撤换。

▲电梯内的按摩服务广告▲电梯内的按摩服务广告

“目前暂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电梯投放上门按摩广告。电梯广告大多是联网发布,版本多,更替也很频繁,(我们)主要通过事后监测与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四川发布,市民如发现电梯广告宣传内容有涉嫌违法违规的,可及时向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关部门再从图片或视频来分析判定是否违法违规并依法处置。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在上门按摩过程中,涉嫌从事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可能面临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

律师解读

业主对电梯广告有选择的权利

“正规的‘上门按摩’与上门家政服务一样是劳务服务的一种类型,只是没有固定营业场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上门按摩服务可能确实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隐表示,目前也没有关于“上门按摩”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出台,大部分在电梯投放的上门按摩广告,没有明显违反广告法第9条中的禁止性规定。

>>电梯上门按摩广告的内容是否属于擦边内容?

王隐认为,可以简单从以下几点来分析:首先从业人员的个人简介。正规的按摩服务会介绍从业者的经验、服务数量及年限等信息;而擦边上门按摩广告,往往个人简介中不重点关注技术服务信息。其次用户反馈信息。正规按摩服务用户会相对客观评价从业者的按摩技法及服务态度;而擦边上门按摩广告服务的用户评价往往不涉及从业者的专业技术,而是针对从业者的外貌、身材等相关内容。此外,从业人员的形象。通常按摩类平台上的技师都身着职业装、表情自然;而擦边上门按摩广告中的技师往往衣着暴露,表情妩媚。

>>小区业主对电梯广告是否有选择的权利?

王隐表示,根据《民法典》第271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之规定,凡是在电梯、宣传栏等小区公共区间内以商业广告获利的行为,都应当经业主同意,业主对电梯广告有选择的权利

此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电梯内的商业广告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王隐同时提醒,如果按摩广告中宣传的按摩服务与从业者上门后实际提供的服务不一致,可能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如果按摩广告中宣传的按摩服务与从业者上门后实际提供的服务不一致,且造成了用户身体或其他合法权益损害的,在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涉嫌从事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

记者 | 杨璐绮 罗南希

编辑 | 张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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