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廖雁/文
明年6月30日之前,中国境内外各上市公司要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公司章程的修改,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但“独立董事只是摆设”的声音却在近期越来越多,记者为此于昨晚分别采访了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光华学院的院长厉以宁及副院长张维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有不同观点认为,目前在选择独立董事人选、如何给付报酬以及独立董事如何“独立”地行使职责等几方面都尚未明确,于是出现了“花瓶董事”、“人情董事”,甚至有独立董事与大股东联手,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无用论”由此而生。
面对这种观点,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独立董事是可以起作用的,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在制止不合法的交易方面,特别是关联交易上,独立董事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对董事会的决策起一定作用;同时,在讨论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报酬时,独立董事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引起董事会的重视;独立董事的第三个作用是收集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向董事会反映。
厉以宁认为,独立董事在现阶段之所以不能起到充分作用,主要受到两个限制:一是现在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大多没有足够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参加董事会的活动,因此会影响他履行公司董事职责;而且独立董事的权、责、利都应该在法规和章程中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否则独立董事很难发挥作用。
已被企业聘请为独立董事的经济学家张维迎则对此作了一个很好的比喻:改善独立董事的作用如同在麻袋上绣花,不换麻袋就很难彻底解决问题。他认为,中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问题没解决,社会信誉及相关法规没有建立起来,如果把“宝”全压在独立董事身上,希望依靠独立董事彻底防范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显然仍旧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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