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 6月19日,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在“中国基金投资市场的现状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上指出,亿安科技小股东索赔很难达到目的。
厉以宁说:“第一个困难是有钱没钱。4月证监会已经做出处罚决定,但他们(被处罚的公司)早就把钱转移走了。然后是谁来告。证监会不能当原告,原告必须是受害者小股东,现在有一位律师已经把利益分散的小股东集合在一起提请诉讼。除此以外,最关键还是控方
举证难度相当大。即使要求都达到了,对方还可能采取拖延时间的办法。”
又讯厉以宁同时是人大投资基金法立法小组组长,他透露即将出台的《投资基金法》将把民事诉讼放入法律条文。
《投资基金法》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规定公募私募基金都应当有民事责任。以下情况要赔:
1、设立过程中,由于基金管理人的过错而使基金持有人受损的。
2、基金单位或份额设计错误而使基金持有人受损的。
3、基金管理人、托管人违法、违契约、违常理而使基金持有人受损。
4、操纵交易、欺诈。至于谁来赔,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以自有资产来赔偿基金持有人的损失。如果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未来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分开的,要严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厉以宁表示,6月17日《投资基金法》第十稿已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