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荣刘晓博钱飞鸣)昨天晚上,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广东南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查处亿安科技黑庄过程中有关方面遇到很多法律上的难点。
梁定邦透露,他曾经与代表股民起诉亿安科技庄家的人大法律专家郭峰等人进行过交流,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亿安科技的4个庄家动用上百个账户,最多时持有公司流通股的85%。证券法第41条规定,如果一个机构或个人持有一个公司股份超过5%就应该进行公告,但是这些庄家没有公告。此外,证券法第42条还规定,持股超过5%的股东如果在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赢利将归公司所有。按照这些规定,当然可以对亿安科技的庄家进行处罚。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4家公司当时没有完全用自己的名义购买公司股票,能不能完全认定他们是股东,这还是个问题,这个问题需要法院将来审判时进行一个法律解释。
此外,梁定邦还透露,当有关部门到法院要求诉讼保全时,四个亿安科技庄家的账上还有很多钱的。但是由于证监会和法院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问题,有关程序没有先例可循。此外,当时请求诉讼保全采用了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法律上要求证监会要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时证监会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诉讼保全就没有执行。他相信,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将最终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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