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独立董事成了市场上的紧俏货,上市公司要引入,基金管理公司也要引入。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竞相聘请各类名人出任独立董事,一时间,众多经济学家、法学专家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独立董事制度也仿佛一夜之间建立起来。可是,事情的结果又是怎样呢?独立董事是来了,可公司治理还是老样子。独立董事成了“人情董事”、“花瓶董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制度也就变了形,走了样。人们不禁要问:独立董事究竟干啥来了?
独立董事是舶来品。英美等国的实践表明,在董事会中引入不在公司任职,且与公司无重大利益关系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对于公司经营者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评判和监督,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目前国内大多数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严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极不规范,而现有的监事会又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独立董事作为一项制度安排,本身是没有缺陷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参与这项制度建设的人主观上并不认真对待,或者客观上并不具备资格条件,那么,这项好的制度也就很可能流于形式,所以,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杜绝“人情董事”、“花瓶董事”的再度出现,除了需要有一个融洽和谐的外部环境支持外,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也是必不可少的。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体现在能独立、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见解,监管受聘公司发生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并对董事会有关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议说“不”。这种独立性的发挥需要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安排做保证。如果独立董事仍是由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聘请,其薪酬也是由董事会制定,那么很难想象独立董事会对董事会的提议勇敢地提出反对意见,由此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判别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有一定标准的,如:不是公司以前的执行董事,并且与公司没有职业上的关系(比如,代表公司的审计或法律服务公司,或者是咨询公司的一个成员);不是一个重要的消费者或供应商;不是以个人关系为基础而被推荐或任命的;与任何执行董事没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不具有大额的股份或代表任何重要的股东等等。不符合这些标准,就难以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光独立还不行,必须要有能力胜任才行。担任独立董事的一般应是某一领域的专业人士,如法律、财务、管理、投资、金融、技术等等。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专长,为企业提供来自企业外部的、建设性的意见,他们并非要有多高的威望和名气,只要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到公司的高层决策中去,就是称职的董事。此外,对于单个受聘公司而言,注重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和结构搭配也很重要,这样才有利于搭建一个强大的专业知识平台。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许多上市公司竞相聘请著名经济学家、法学专家担任独立董事,有些专家还一身兼任数家公司的独立董事。要知道这些专家名气越大,时间就越发显得宝贵。由于独立董事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仅仅通过企业管理层的介绍以及财务报表很难了解公司的真正情况,而一旦这些专家忙得连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时间都没有了,投资者还能指望他们什么呢?所以,为了保证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真正发挥作用,独立董事的选聘还须慎重。从独立董事本身来讲,也不宜过多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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