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继“10%”现象之后的另一现象近日浮出水面:送配预案中,既拟实施现金分红、又将实行配股。如昨日公布年报的5家上市公司除铁龙股份(600125)只单独实施10派1.5元(含税)的股利分配方案外,其余的南京水运(600087)、巨化股份(600160)、江泉实业(600212)和大同水泥(0673)都推出了“派现又配股”的预案。翻阅近日的报纸,这种“既派又配”现象比比皆是。
上述现象有违财务管理的一般规律——一家公司拟通过配股方式从资本市场融资,说明其预计用于目前及未来投资或是其他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已经或者即将出现短缺,而生产经营活动又不能产生满足这些需要的净现金流量时,这家公司一方面必须控制现金的流出,另一方面则须通过货币市场或资本市场寻求外部融资资金的支持。一家公司分红派现,这说明其现金充裕。要想配股融资,说明其需要现金。然而,目前普遍出现的“派现又配股”的自相矛盾的送配预案,是我们的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懂得财务管理的基本规律吗?
答案当然应该是否定的。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很简单:证监会年前推出了“现金分红派息是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所以,正如以前出现的“10%”现象一样,也是一种政策导向使然——笔者在此不是对此政策的合理性作评论。如果没有此政策,估计一毛不拔的公司仍将会盛行于市的;有了此规定,至少也强迫那些“铁公鸡”上市公司们多少给市场投资者以一点儿回报(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迫),有总比没有要好。不过,这一现象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市场仍然是不规范的,“圈钱”依然是不少上市公司上市目的的一个公开的秘密。
我们可以用江泉实业作为例子来作一个说明。该公司的送配预案是“10派1元(含税),拟10股配3股”。根据该公司有关公告,其此次分红总共占用现金约2190万元,占可分配利润数27233万元的8%左右;扣去20%的个人所得税,分给股东的仅为1752万元。然而,该公司即将实行的配股,却预计可募集资金38600—52800万元!数字的对比是最生动的材料,今年的一丁点儿现金,却获得了来年配股的必备条件,这就好比小猫钓鱼,用的只是一丁点儿鱼饵,钓到的却是一条大鱼!
当然,我们在此也不排除类似江泉实业这样的公司可能在其发展过程中处于现金需要大量流入的阶段,为了达到监管部门的配股资格要求,这样送配的预案是必须这么做的;但是,当这种“小猫钓鱼”的事情成为了一种现象时,我们能说它合理吗?(本报记者 李映宏[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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