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铁
其实,国有股的减持1993年我们就有过成功的尝试,当年申能股份以2元/股的价格对流通股股东1比2配售,大受欢迎,各方多赢。
时至今日,证监会总结出8大类方案,竟然没有国有股、法人股转为优先股的方案,实 在让人怀疑个别国家部委真有贪残百姓的虎狼之心。
在此,给出国有股的减持的最后方案。
一、现存国有股、法人股一次性全部转为优先股
张卫星同志的方案过于纠缠过去和历史,缺乏邓小平同志的开阔胸襟,可实施性差。
二、对该优先股由现有全体股东参照现行利率和公司的经营状况设定优先股固定或浮动的股利率。
转为优先股之前,有必要现有全体股东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东理智地坐下来,谈定未来优先股固定或浮动的股利率。
当然,按国际惯例,优先股的股息派发必须参照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经营不善,股息当然派不出来。
三、优先股价格的确定
优先股按国际惯例,只有面值,并不代表具体的等值债权,其价格只能以所得股息参照固定或浮动利率的债券来确定。
如此一来,财政部就应该十分清楚他的国有股到底该值多少钱。
四、优先股的赎回
自现在开始的5年后,上市公司开始赎回发行在外的优先股。价格、数量和时间当然由财政部和上市公司分期分批、平心静气地商量。
五、公司控股权
原有的国有或法人控股股东如果想继续取得原公司的控股权,可以直接在流通市场购买流通股,或者由原公司向其定向发行一定数量的新股,价格自然由流通市场的股票价格确定。
原有的国有或法人控股股东如果没钱,可以把他持有的优先股向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同是财政部儿子的四大商业银行应该更清楚他的国有股到底该值多少钱。
六、实例
总股本10000万,流通股3000万,净资产2.0元/股,收益0.2元/股,现价10元/股。
流通市值30000万元,国有或法人股净值14000万元。
转为优先股之后,上市公司每年可以给优先股股东派发819万元,优先股的股息率就能达到5.85%,这可是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这可是作为财政部儿子的四大商业银行的一笔好买卖。
一旦我们上市公司经营改善,还可以给优先股股东多给一些,财政部可是好心“取之股民,用之于民”的。
对于上海本地的畸形小盘股,转为优先股之后,直接由原公司向原有的国有或法人控股股东定向发行一定数量的新股。
对于亏损股,许小年同志都认为他们一钱不值,财政部就将就一下吧,要不就卖给外国人或者香港的富翁,反正不能便宜这些刁滑的中国股民。
七、优点
打击大部分“黑庄”假重组、真骗钱的违法行为。
打击控股大部分淘空上市公司的丑陋行为。
财政部每年都有白花花的股息现银入帐,实在不行,还可以拿这些优先股到他四大商业银行儿子那儿抵押套现。
完成朱总理履新之初制定的国有资本在大部分竞争性领域战略退出的施政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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