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芃
前不久,中国证监会和外经贸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让意欲进军国内A股市场的外企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但是在如何具体操作方面,《意见》仍不免让人感到一头雾水。在日前由复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的首届外资企业国内上市研讨会上,有关专家为外企指点了迷津。
复旦大学法律系主任胡鸿高教授分析了外企国内上市的新机遇。他说,在世界经济普遍低迷的情况下,一枝独秀的中国对投资者而言极富吸引力。特别是国内股市近期挤去了近700点水份,加上不久后《证券法》和《公司法》的完善,这些都为外资在国内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此意向的外资企业应该早作准备,争取尽快挤入。
海通证券研究所的核心研究员腾泰博士指出,虽然《意见》的出台原则上允许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但外企要在国内上市还面临许多问题,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是要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事实上,我国的很多中外合资企业实行的是不完全的合伙制,而不是股份制,这些企业想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融资,第一步就是公司的改制。
其次,瞄准国内A股市场的外资企业还应尽量减少与海外母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免在成本确认时,有操纵利润之嫌。此外,同业竞争也有可能侵害未来上市公司的权益。为此腾泰博士建议,在国内铺开很多“点”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并其分支结构或是进行产品细分化的办法。最后,由于外汇结算方面的限制,国内业务所占比重较大的外资企业可能会享有一些优先权。
腾泰还同时提醒想在国内融资的外资企业,此次证监会和外经贸部联合颁发的文件是我国向外资开放国内证券市场的一个信号,但不会一下子放开,外资企业很快能享受国民待遇的想法目前看来过于乐观。他估计,外企国内上市可能采取近一两年内先让30-50家企业进行试点的做法,有意向的外资企业应该在相关规定明确之前就作出努力,先从内部改制着手;另外,找一家经验丰富的券商咨询也是明智之举。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