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叫停国有股减持与实行国有股减持一样有害。因为中国证监会不是投资人,它也不应该扮演规则制定者的角色
一个执行了3个月的部门规章被终止,引发了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全线涨停。这一现象本
身说明中国股市还是一个十足的政策市。
3个月前,《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国有股实行减持。当时我曾戏称这是对中国的证券市场进行变相的征税,而且征收的是社会保障税。现在回过头来思考,这次减持行为和征税实在是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首先,国有股减持实行的是取自于投资人,用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其次,实行“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是一种典型的掺沙子的减持方式。它等于国家利用手中的资源实行强制性的搭售,在市场盘子不大的情况下,无疑是变相与民争利;最后,在市场上违规资金庞大的情况下,国有股减持,等于使那些嘴里叼着一块,眼睛盯着一块的大户们心中发慌,他们害怕原来一动不能动的国有股如猛虎下山,于是赶紧吐出嘴里的一块,溜之大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股市要是不狂泻,那才真是奇怪。
现在,中国证监会宣布不减持了,等于老虎已经被关起来,沙子也不掺了,投资者进场,股市出现涨停也就不足为奇了。问题是,那些心有余悸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该如何理解中国股市的这一场风波?他们会不会怀揣资金再度进场?那只被重新关起来的老虎应该如何处理?对中国证监会的这一举措,有些经济学家前所未有地唱起了颂歌,认为这是尊重市场反映、调整政策的结果,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标志着资本市场建立纠错机制的开端。但是,也有提前出手的投资者破口大骂,认为中国证监会为什么早一点不干预,偏偏在股民忍痛割肉以后才进行干预,是不是故意痛宰小股东?出现这样的情况一点也不奇怪。当每个投资人翻开自己手中的底牌后,监管部门再宣布游戏规则,必然会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如果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参与游戏的人不会注意如何打好手中的牌,而会拼命地争取修改规则。因为从规则修改中获得的利益要大于交易中的算计。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再也不仅仅是执法单位了,它还必须扮演规则修正人的角色,根据投资者的需求经常性地修改规则。而每一次修改必然会引发新的矛盾,中国证监会始终处在风口浪尖上。
所以,我个人认为,对中国证监会的这一新决定不能有太高的评价。相反地,我认为证监会叫停国有股减持与实行国有股减持一样有害。因为中国证监会不是投资人,它也不应该扮演规则制定者的角色。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规则应该是不可撼动的大法,它应该以国家法律的面目出现,不应该由中国证监会这样一个执法机构来作出决定。国有股是否减持,应当在《证券法》中寻找出路,不应当由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来做出规定。即使在现有的《证券法》中无法找到国有股减持的可行规则,也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特别法律的形式做出规定,因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能从理论上真正代表最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任何国有股的持有人或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人都应当回避规则的制定,证监会更应该回避上述问题。我们不能割裂历史看问题,但也不能在解决历史包袱的同时,忽视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近一段时间中国证监会有错必究,雷厉风行,让大多数投资人解气。从银广夏事件的处理,到三家上市公司退出股市,都是净化市场环境的必要手段。但是,中国证监会千万不要试图扮演规则的制定者和利益协调人的角色。执法就是严格依法办事。对那些亏损严重的投资人可以报以同情,但千万不能用政策托市,因为一些投资人解套之时,就是另一些投资人被套之日,这样的和事佬无法扮演下去,除非每次由政府解囊相助。靠拉升股指来讨好众人,更是危险的举动。中国证监会应该一只眼紧盯上市公司,另一只眼紧盯股市交易,对那些异常的交易活动进行深入调查,为合法的投资者创造一个透明公平的交易环境。
当务之急,中国证监会应该为立法机关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为立法机关制定相关的特别法做好准备。我不赞成将中国的股市推倒重来,也无法预测1000点左右的市场是不是较干净的市场。但我真诚地劝中国证监会一句,这样的事情以后别再干了,永远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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