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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开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19:09 《财经》杂志网络版

  作为目前评级最高的两家公司,中金和国信分别需缴纳1638万元和1375万元;中信证券则需缴纳5831万元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乔晓会】中国证监会8月7日发出《关于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时间、路径、材料报送等相关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证券公司首次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正式进入实施缴纳阶段。

  2007年4月,

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开始,证券公司应当按其营业收入的0.5%至5%向保护基金公司缴纳保护基金。

  据知情人士向《财经》透露,证券公司保护基金的缴纳将和新的券商五级11类的分类监管挂钩,“每一个级别相差0.5%”。

  目前,中金公司和国信证券的评级最高,为AA级,需缴纳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将是两家公司营业收入基础的0.5%。去年,中金公司和国信证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77亿元和27.5亿元,因此两家公司缴纳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应为1638万元和1375万元。据悉,去年,两家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8.41亿元和14.52亿元。

  因为在操作保证金第三方托管上的速度不够快,行业内各项指标都排名第一的中信证券这次被评为A级,需缴纳的保护基金为营业收入的1%,去年其营业收入为58.31亿元,据此应缴纳的保护基金约为5831万元左右。2006年,中信证券净利润为23.71亿元。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解决问题券商的680亿元央行再贷款是由央行垫付的,因此未来需要偿还,来源就是未来各证券公司缴纳的保护基金。此外,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操作,包括发起成立安信证券等,未来产生的收益都应该归还央行再贷款。但截至目前,关于归还央行再贷款并没有相关的具体计划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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