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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有关人士:境内股权激励可先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7:11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到目前为止,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对于坊间热议的境内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资委有关人士日前表示,在境外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国资委就一直在研究,由于政策的实践非常重要,因此,境内激励办法是在境外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但具体哪一天出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不排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先试点。

  该人士表示,由于股权激励是一个很市场化的东西,所以需要企业其他方面的改革也必须跟上来,在此之前可以先试点。

  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整个股权激励在薪酬体系中的比例,该人士说,办法中设置的是一个预估值,但并不代表在行权时的收益按照预估值来控制,所以该收益是风险收益,而不是保本收益,国内是参照境外的平均值略向下浮。由于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处于试点的起步阶段,市场化程度还不够,经验还不足,所以还需要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而对于股权激励的方式,他表示,比

证监会的方式要多一些,比如增加了业绩
股票
等,从而和国际接轨。

  据悉,在期待办法出台的时间里,已经有20多家企业开始“抢跑”。对于这些“抢跑”的公司,该人士表示,关键在于公司要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但还是要以管理办法为准。此外,境内和境外的办法差异不会很大,境外上市受境外当地的监管,由境外的投资人负责,而由于投资人和法律法规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对境内的上市公司要比境外的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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