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吴君
离第二个“保壳”大限8月1日仅有25天,中基协再度向“空壳”私募拉响警报。昨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告,提醒私募基金管理人尽快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展业要求。
基金业协会称,根据2月5日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的相关要求,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协会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同时,协会也提醒此前考虑到实际情况、顺延3个月办理时间的“空壳”私募,要尽快完成法律意见书、备案产品。协会表示,根据4月29日发布的《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首批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事项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针对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2016年8月1日之前仍未同时通过法律意见书且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协会将注销其登记。
协会还表示,已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站内信和定向邮箱通知等多种途径向相关机构发出上述提示,敦促相关机构尽快抓紧办理。
据了解,协会对未展业私募的监管始于今年2月5日。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但未展业的数量超过1.7万家,占总量的69%,其中有不少私募并没有开展私募业务的意愿,只是拿着备案信息非法征信,从事非法集资等行为,行业鱼龙混杂、乱象丛生。为了规范行业发展,协会提高对私募备案要求,包括私募需备案产品、出具法律意见书、高管需要有基金从业资格等等。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部分私募已完成首只产品备案、提交法律意见书,顺利“保壳”;但仍有2000家左右“空壳”私募因为到期没有任何行动,被依法注销;还有500家左右私募补提法律意见书、600家私募提交首只产品备案申请尚未成功,协会给予3个月顺延时间。
协会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显示,截至昨日,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达24566家,“管理规模为零”的有14812家,占比约60%(其中包括2月5日公告后新登记的但未展业的私募);其中“登记一年以上管理规模为零”的有4886家。业内人士估计,到8月1日第二个“保壳”大限,会有更多“空壳”私募被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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