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5 月 27日、2015 年 5 月 28日、2015 年 5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询问,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发函问询得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未来3个月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2、经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经营运作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法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法定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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