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集团”)发来的函件,佳都集团于2014年6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200万股,于2015年5月20-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13.459万股,佳都集团原持有本公司76,444,6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减持后佳都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71,31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佳都集团累计减持股份达到了公司总股本的1.0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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