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年05月23日 04: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收藏本文     

   证券代码: 600265证券简称:ST景谷公告编号:临2015-01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公告: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传真通知,目前正在筹划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为避免股价异动,要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下午13时起紧急停牌,并自2015年5月19日起开始连续停牌。(详见公告编号:临2015-013)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接到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申请股票停牌的函》,具体内容如下:鉴于目前筹划中的重大事项仍在进展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请贵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含该日)继续停牌5天至2015年5月29日(含该日)。我司将不迟于2015年5月29日下午三时向贵司通报该筹划中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是否申请股票复牌。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开始连续停牌。公司将根据该筹划中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该事项最新进程情况,并确定公司股票是否继续停牌或复牌。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的停牌申请书

   (二)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申请停牌的函》

   证券代码:600265证券简称:ST景谷公告编号:临 2015-01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证监局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监管问询函》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云证监函 [2015]25号《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景谷林业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自查和核实,并向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用”)至《问询函》求证、核实。现将公司自查核实情况及中泰信用回函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管函指出:你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披露中泰信用将持有公司的3130万股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并于2013年8月7日、8月15日、9月6日披露中泰信用持有公司3130万股股权被中国农行银行总行营业部和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拍卖的公告和停止拍卖的公告。你公司应就股权停止拍卖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停止拍卖的原因,是否存在债务已经偿付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提供债务偿付的相关协议和银行凭证,以及股权解除质押的相关证据和登记证明;如果没有,应当提供股权质押的登记证明。

   是否存在债务及股权质押延期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提供相关协议及变更登记证明;如果没有,应当提供股权质押的登记证明。

   公司自查情况:

   1、我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收到中泰信用的通知,该公司已将持有我公司的

   3130万股股份质押给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作为向该行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并于2005年5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进行公告,详见编号为:临2005-015号公告。

   2、公司2013年8月6日从《中国证券报》及相关网站获悉,北京华伦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委托于2013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公告,北京华伦国际拍卖公司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2013年9月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内农展宾馆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m.caa123.org.cn)对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ST景谷法人股31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11%)股权进行现场与网络同步公开整体拍卖。详见编号为:临2013-031号公告。

   3、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07)一中执字第446-448、 (2013)一中执字第456号),该通知主要内容为: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诉北京丰银企业集团、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诉北京科技园文化教育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本院委托北京华伦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ST景谷”无限售流通股3130万股股权(证券代码:600265)进行拍卖。北京华伦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将于2013年9月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内农展宾馆402室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m.caa123.org.cn)对该股权进行现场与网络同步公开整体拍卖,公告详细内容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详见编号为:临2013-033号公告。

   4、2013年9月5日13点10分,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具体内容为:由于申请拍卖人申请停止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ST景谷法人股3130万股的拍卖,法院决定停止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ST景谷法人股3130万股的拍卖。见编号为:临2013-035号公告。

   截止目前,我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质押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

   二、监管函指出:你公司应就股权停止拍卖的后续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债权债务和股权质押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应当提供相

   关协议和银行凭证,以及股权质押发生变化的相关证据和登记证明;如果没有,应当提供股权质押的登记证明。

   公司自查情况:2013年9月5日13点10分,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具体内容为:由于申请拍卖人申请停止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ST景谷法人股3130万股的拍卖,法院决定停止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ST景谷法人股3130万股的拍卖。见编号为:临2013-035号公告。

   截止目前,除上述事项外,我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质押股权解除质押及债权债务发生变化的相关通知。

   三、监管函中指出:你公司应就中泰信用持有公司股权的最新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泰信用持有公司的股权是否仍处于质押状态,如

   果处于,应当提供最新的债权债务协议和股权解除质押的相关证据和登记证明。

   公司自查情况:

   1、我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接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吴用减持150万景谷林业股票的紧急汇报》函获悉,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吴用分别于2014年9月10日、2014年9月11日在二级市场卖出150万股景谷林业的股票。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吴用于2013年3月21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期限至2016年3月20日止。截止目前,吴用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现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702,700股,占总股本24.42%,吴用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总股本0.39%,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202,700股,占总股本24.8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收到中泰信用的通知,该公司已将持有我公司的3130万股股份质押给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作为向该行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并于2005年5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详见编号为:临2005-015号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我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质押股权解除质押及债权债务发生变化的相关通知。

   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回函情况:

   我公司收到《监管函》后,于2015年5月18日向公司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发征询函,请该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求证,并提供相关凭证、协议和证明。我公司并于2015年5月22日收到该公司的《关于5月18日来函回复》,其全文如下:

   关于我公司持有景谷林业股权质押情况,我公司已于2015年4月29日复函如实予以说明,现再次回复如下:

   与北京科技园文化建设有限公司借款相关的一切手续,包括质押,自始至终都是泰跃集团和科技公司方面出面办理,中泰公司并未直接参与。因泰跃集团人员变动,对于期间发生的具体事情经过,我公司难以知晓。

   中泰公司自2005年5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今未再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特此报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备查文件:

   1、云证监函 [2015]25号《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景谷林业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监管监管函》;

   2、关于《云南证监局关于景谷林业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监管监管函》征询函;

   3、《关于5月18日来函的回复》。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天津的哥钓鱼敲诈专车司机:不怕报警(图)
  • 体育中超-人和2-0上港 里皮抵广州刘永灼迎接
  • 娱乐网曝baby黄晓明巴黎挑家具 疑共筑爱巢
  • 财经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重在降低提取门槛
  • 科技运营商再遭吐槽:宿舍走到食堂被收漫游费
  • 博客湖南卫视:对吴镇宇之子受伤的声明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最新:教育部公布2015年全国高校名单
  • 专栏李银河:官员通奸与任职资格的三种关系
  • 谢百三:股市处于超强势 依然要小心
  • 洪榕:如何应对牛市下半场
  • 钮文新:股市两融悠着点
  • 叶檀:香港股票市场吓死人
  • 水皮:见好就收学赵薇 A股沉浮知进退
  • 刘胜军:监管者该咋处理创业板泡沫
  • 冉学东:中国重走加杠杆之路
  • 刘杉:注册制也挡不住牛市脚步
  • 徐斌:中国全面开放形势已经形成
  • 天天说钱:中国面临大考的原因及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