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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8: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7),公告称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已履行完"格力"商标转让变更登记的所有手续,兑现了股改承诺,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已进入国家商标局的相关流程中,预计2008年3月份完成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全部手续。 3月27日,公司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通知,该局第1113期商标公告之商标转让公告公布格力集团将"格力"商标转让给本公司的申请自2008年3月27日起生效。至此,"格力"商标转让手续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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