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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牛绣球终抛大华房地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05: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大连金牛绣球终抛大华房地产

  □本报记者 任晓

  大连金牛(000961)今日公告,经过一番公开征集受让方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确定上海大华房地产公司为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中天证券曾有意

  此前,根据东北特钢通知,为整合东北特钢内部上市公司资源,加快东北特钢发展,东北特钢拟将所持大连金牛股份公司40.67%的国有股权进行转让。

  公告称,至征集截止日2007年10月10日,共有五家公司先后向东北特钢表达了受让大连金牛股权意向。向东北特钢表达意向的五家公司,分别为中天

证券公司、大连一方集团公司、大连海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统集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大华
房地产
公司。

  公告称,中天证券公司派人与东北特钢进行了沟通,并提供了资料,但该公司在随后与相关部门征求受让可行性后,向东北特钢反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比较困难,主动表示退出;大连一方集团公司派人与东北特钢进行了沟通,主动表示退出;大连海创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统集投资有限公司向东北特钢投寄了相关材料。东北特钢组织项目评审人员对大连海创和上海统集两家公司进行了评审,结论认为这两家公司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与此前有受让意向的上海大华房地产公司有较大差距。东北特钢最终确定上海大华房地产公司为大连金牛国有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波澜未惊的“小插曲”

  2007年9月13日,大连金牛公告,第一大股东东北特钢为整合内部上市公司资源,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大连金牛全部股权,上海房地产企业大华(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就在多方人士认为大华借壳金牛已成定局之时,9月26日大连金牛公告,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股东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并获得

证监会审核通过之后才能组织实施。东北特钢拟采取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大连金牛全部股权。

  大连金牛公告显示,拟受让方应当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拟受让方向大连金牛注入的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资料显示,大华集团创立于1988年,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总部位于上海。2006年,大华集团以全年营业收入49.46亿元的业绩,位列2006年上海企业100强第49位。数据显示,大华集团在2006年综合实力TOP10华东企业中排名第一。

  一直以来,大华集团以多种方式积极谋求进入资本市场,以充足的资本支持公司快速发展。从2005年开始,由于销售速度的减缓,加上银根紧缩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渠道受到相当大的局限,由此大华也开始寻找另外的融资途径,其中包括寻找境外合作伙伴以及寻找机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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