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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3日 04: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2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职工娱乐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熊培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3人、代表股份70,897,9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70,89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2:审议并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70,89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3: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70,89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4: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513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23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36万元,本年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 51万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85万元。由于公司正处于搬迁过程中,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200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同意70,89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5: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位董事候选人选举结果如下: 选举苏中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熊培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毕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万汝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蒋开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黄仕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安传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为70,44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37%。 选举陶长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为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为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6: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并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位监事候选人选举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 选举贾师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何清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70,897,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7:审议并通过关于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0,89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8:审议并通过公司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0,89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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