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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无资质却四处招揽股民 股来鑫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13:09 新闻晚报

  晚报讯 股民状告上海股来鑫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案一波三折。昨天,两原告滕女士和吴女士终于从原股来鑫公司的股东手里领取了3万元和5万元。

  没有证券投资咨询资质,却四处招揽股民,推荐所谓的专家荐股和股票软件。股民以为数万元是专家荐股的费用,而股来鑫则认为这是购买软件的钱。

  2006年10月,有关部门公布了一批无资质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股来鑫榜上有名。

  年底,股民吴女士、滕女士先后将股来鑫公司告上法庭,分别要求返还加入时交付的5万元和3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007年4月、5月,浦东新区法院前后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两案,就在5月15日滕女士做原告的庭审结束后,法院调查发现,股来鑫公司已于5月15日从工商部门登记注销,原公司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滕女士接受了股东提出的返还3万元的调解方案。

  上午,滕女士领取了钱款,并撤回了起诉。

  吴女士的起诉中,被告股来鑫公司被判败诉,股来鑫公司需返还原告吴女士5万元。中午,原股来鑫公司的股东也履行了这个案件的义务。

  作者: □记者李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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