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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新牛市(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4:15 《法人》

  从拯救券商工作进行之初,有关中央财政注资、引进外资等种种方式,就遭到了来自各方人士的质疑。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券商自救是拯救券商的最好方法”成为了业界的共识

  券商自救年

  文/本刊记者 王娜

  四年长熊,券商满目疮痍。长久积累的旧疾加之不规范经营,让曾经风光一时的券商,在2005年里经历了或注资或托管的重大洗礼。

  东方证券托管北方证券、海通证券托管兴安证券、汇金公司注资银河证券、瑞银控股北京证券……始于2004年8月的券商“综合治理特殊时期”,让券商们的历史问题、违规违法问题在过去的两年里被集体引爆。“由于证券公司的风险在这两年里被释放出来,所以,2006年券商的生存状态要比去年好得多、也安全得多。”银河证券首席分析师左晓蕾,在接受《法人》采访时表示。

  显然,当消亡或壮大成为了2005年券商最残酷的写照之时,人们对2006年券商的生存状态,以及券业市场的格局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扶优汰劣

  汇金注资银河证券成为2005年股市一个颇具争议的事件,但至少,管理层对券商扶优汰劣的态度已非常明显。

  2004年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和可转债在内的主承销金额排行榜中,银河证券以172.18亿元排名第一,中信以106.37亿元排名第二,中金公司以53.90亿元排名第四。

  银河证券虽然以证监会直属券商、国有独资的身份自夸,但其资产质量糟糕广为业界诟病。财政部出资的45亿注册资本金几乎全部是实物资产。承接的五大信托公司的营业部良莠不齐、管理混乱。与众券商被托管不同,银河证券却意外获得了巨额资金。

  2005年4月,有消息传出,银河证券总裁朱利正在争取中央汇金公司注资,当时市场普遍感觉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仅两个月后,汇金便正式注资银河。8月,银河金融控股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70亿。

  在此情况下,汇金公司的百亿资金注入,显然是雪中送炭。朱利曾对媒体表示,在资本市场转折的关键时期,汇金公司选择银河证券这样有代表性的公司给予扶持,是国家发展资本市场、扶持证券公司做大做强的具体体现,同时可以极大地恢复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的信心。

  显然,2005年对于银河证券来说,无疑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而汇金公司在2006年是否还会对券商注资,成为了此事件后人们关注的焦点。

  “政府对券商的中央财政注资已经进入了尾声,所以对于更多的券商来说,应该利用机会寻求发展。这些机会包括股改、恢复融资、权证、结合理财业务等等。”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桂浩明在接受《法人》采访时说。

  不管中央财政注资是否还会重现,可以明确的是,面对券商危局,管理层的思路已日渐清晰——扶优汰劣。而这种扶优汰劣直接导致的结果是:获得扶持的券商越做越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券商;一些小券商如果做不出特色,将面临关闭。

  “中国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券商,国家的扶优汰劣方针推出之后,对于小券商来说,要么发挥自己的特色坚守,要么将被兼并重组。”桂浩明告诉《法人》。

  而左晓蕾则向本刊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小券商应该做出自己的特色,创造发现自己的生存空间。例如和地方金融特色结合起来,推出一些适合地方的金融产品。中国并不是一个金融产品很完善的国家,需要多层次、多样化、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这就造成了客观上需要小券商的存在。”

  外资进驻

  对于2005年中国证券业来说,与汇金注资银河同样举足轻重的事件,便是瑞银重组北京证券。

  当瑞银集团作为与综合类券商主体公司合资的第一家被广泛关注之时,鲜为人知的是,瑞银在北京证券股权结构中的实际话语权远远超过明面上的20%。瑞银私下已经为自己做好安排,在未来一段时间将持股北京证券49%。

  北京证券重组之后,瑞银集团持股20%,中粮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建银投资分别持股14%,国际金融公司持股5%,剩余的股份将由原北京证券股东通过新组建的资产管理公司持有。

  其中,中粮集团和国际金融公司是瑞银拉来的伙伴,在新公司中扮演财务投资者的角色。中粮集团和国际金融公司合计19%股份是代瑞银持有。更有甚者,建银投资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14%股权,其中一家的10%股权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后再次卖给瑞银,从而使瑞银的持股比例达到49%。

  瑞银重组北京证券完全突破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的限制,以及合资券商只能经营国内企业IPO和外资股的经纪业务,和证券公司单一股东最多持股比例为20%三项规定。

  在此之前,除2004年高盛高华之外,所有的合资券商比如华欧国际和长江巴黎百富勤均没有突破这些限制。而2004年高盛高华的成立被认为是特例不可复制。

  其实,2005年以来,已经有多家外资券商与境内券商洽谈重组并购事宜,形成了新一轮外资券商重组并购浪潮。比如华安和美林证券、上海证券和大和证券、川财证券与摩根大通等等。湘财证券也不满足与里昂证券成立的合资投行,为合资进行了广泛“选婿”。一时之间,嗅觉灵敏的外资也仿佛成了国内券商的“救世主”。

  然而,雷声大雨点小。进入2006年,外资券商重组并购浪潮却渐渐平息。原因是去年末,证监会已经做出“暂停受理外资入股国内证券企业申请”的决定。而对于此次叫停事件,业内人士普遍表示赞许。

  “中国应该注意保护好本土市场,不要轻易拱手让给外资。否则,中国的资本市场被外资侵占,证券市场将很难发展起来。叫停外资是中国政府应该做的事情。” 德邦证券有限公司总裁余云辉对《法人》表示。

  当外资进驻国内证券公司成为不能之时,那2006年外资券商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会怎样呢?

  “2006年,外资券商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会在稳健、谨慎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和推进,中国在经济领域仍然坚持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方针,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有益的投资和经营活动都会得到持续的支持和鼓励。但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主要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经营活动,外国券商充其量只是一种有益的补充。我们不能过多地倚重外国券商的进入。”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告诉《法人》。

  创新自救

  从拯救券商工作进行之初,有关中央财政注资、引进外资等种种方式,就遭到了来自各方人士的质疑。“拯救券商最好的办法是券商的自救,不可能总是靠别人给他输血。”首都经贸大学公司问题研究中心刘纪鹏教授对《法人》说。

  2006年1月9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持有一种股票的市值与该股票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而基金公司对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的限制是10%。

  一些券商自营人士表示,以前券商持有单只股票的比例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只是超过5%必须公告并履行相关义务,现在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对于券商自营风险控制无疑是有利的。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以官方文件的形式预告了证券业期盼已久的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离开禁已经不远,明确提出了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时,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即对单个客户融资和融券业务规模均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对所有客户融资和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

  一旦符合条件的券商可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业而言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没有融资和融券,就把证券公司的生路断了,所以我们要把门打开”。《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许健表示。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是对《证券法》第125、130条的细化。了解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人都知道,这两部法律极大地拓展了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空间,使券商竞争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产品创新能力将成为未来券商的核心。2006年1月1日,随着这两部法律的实施,依靠创新获取

竞争力的券商自救时代也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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