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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宝龙以冻结股份作质押担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8:08 中国证券报

东方宝龙以冻结股份作质押担保

  □记者 吕强

  东方宝龙(资讯 行情 论坛)(600988)公告,11月28日,公司拟以持有的厦门金龙轻型客车车身有限公司全部48%的股份,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州宝龙防弹车有限公司已在兴业银行取得的4000万元和25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而东方宝龙同时公告称,要拿来作质押担保的厦门金龙48%的股份已经被法院冻结。

  公告介绍,上述贷款主要用于归还东方宝龙及防弹车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已有贷款本息或公司经营周转。

  东方宝龙公告,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在厦门金龙所持有的48%股权及其收益。

  东方宝龙公告称,曾于2004年11月13日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贷款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4年11月13日至2005年5月12日,在贷款期间仅归还326405.91元,东方宝龙等4家公司和两名自然人至今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本金39673594.09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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