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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10: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新乡化纤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新乡化纤(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

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公告关于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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