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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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1:5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下午1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9日———2006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1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9日9:30至2006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川化宾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重光先生 7.议案:川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8.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8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9,955,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71%。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34%。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87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955,87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23.0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7% %。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6,5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0.1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 (2)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92,72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1.84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379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316,64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21.0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方案主要内容 (1)方案要点: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3.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41,600,000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川化集团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在2007-2009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川化股份2006-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川化股份当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 2.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9,955,873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29,955,873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363,737,705 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 反对票6,118,46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 %; 弃权票99,7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340,000,0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3,737,705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9.24 %; 反对票6,118,46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42 %; 弃权票99,7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34%。 4)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股东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