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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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1:1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6股的对价股份,非流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15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的到账日期:2006年3月16日。 5、2006年3月16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于2006年3月16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股票简称由“惠天热电(资讯 行情 论坛)”变更为“G惠天”,股票代码“000692”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3月10日经公司2006年相关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参会流通股股东以91.34%赞成率,全体参会股东以99.03%赞成率审议通过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6股的对价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日:2006年3月14日。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15日。 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16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3月1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惠天”,股票代码“000692”保持不变。 四、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1、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3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惠天热电全体流通股股东。 2、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66416488股,非流通股股份为149069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5%,流通股股份为117346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5%。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66416488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15952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8%,有限售条件的股股份为106889678股(其中高管股64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2%。 六、公司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不变。 七、联系办法 公司名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人:马晓荣 刘 斌 电 话:024-22928062 22939480 传 真:024-22939480 八、备查文件 1、《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