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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马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1:27 深圳证券交易所

ST金马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2、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黄山金马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

股票的复牌具体时间详见《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9日、10日、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2006年3月9日—3月13日(互联网)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9日、10日、1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9日9:30至2006年3月13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献忠先生。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519名,代表股份105,002,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人41名,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478名。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1516名,代表股份13,654,82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5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38名,代表股份1,678,31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其中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东38名,代表股份1,678,31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

  (2)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478名,代表股份11,976,50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6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

  3、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3名,代表股份91,347,3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2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详见2006 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02,828,471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反对票2,126,585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弃权票47,067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1,481,171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反对票2,126,585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弃权票47,067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3、表决结果: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   张晏维  房隐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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