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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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0:3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与北京银行华安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协议,北京银行同意给予公司人民币4.5亿元贷款,期限为两年。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将F1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本交北京银行保管(本保管不属于抵押或质押),直至公司还清本贷款项下所有本息。 上述银行借款是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5年公司银行借款计划》中的一部分,由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