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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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0:4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及《苏宁电
1、本次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国家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和《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彻底解决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各方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3、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拟采取的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4、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由黄丽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签字:赵曙明、吴远、黄丽洁 2005年7月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