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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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00:5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扣税后社会公众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27元现金。法人股股东暂不缴纳所得税。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7日,除息日为2005年7月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股、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张大军 咨询电话;(0755)2650 6648 传真:(0755)2650 6803 六、备查文件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