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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暴涨暴跌 监管需要及时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07:39 每日经济新闻
杭萧钢构一张300多亿的合同由于信息提前泄露,带来了10个涨停板,停牌后还加了2个涨停。显然,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是导致股改、重组、业绩等重大信息经常遭遇非正常炒作的重要原因,但这应该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这就是证监会在杭萧钢构证实了其合同非假之后仍于4月4日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的道理所在。 对杭萧钢构的10个涨停板一查就发现了涉嫌信息披露和股价操纵的蛛丝马迹,那么,难道那些20个甚至更多的涨停板就没有问题?等到10个20个甚至更多涨停板之后再去查,大多成了“马后炮”,而“马后炮”伤不了害群之马,却难免伤及无辜。 由此可见,对股价不正常异动的即时停牌和查处有利于及时发现泄露信息的内部人员和进行内幕炒作的庄家,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刑峻法严加监管,才是遏制违法犯罪最可靠的保障。 对于S股的股改问题,笔者近期提出:顺理成章的思路是在未股改公司列为S板块之后,就将其从正常交易的大盘中隔离出来。令人遗憾的是,实际上未股改非但被当成了讨价还价的资本,反而还成了抢前借重组传闻反复炒作的理由,尾大不掉的结果势必是养痈贻患。 而券商借壳上市传闻的炒作如出一辙。一家券商借壳重组可以找一百家上市公司谈,谈一家炒一家,最后股票炒了一圈又一圈,哪家借壳都没谈成。这其实纯粹是为炒股票煽风点火,哪里是真正为了借壳成功。 监管的目的虽然不是为了调控指数,但也不是与指数的调整无关,所以,“及时雨”比倾盆大雨的影响小,比“马后炮”的效果更是要好得多。监管最好还是要做“及时雨”,而找到一个既可以提前切入又有利于控制风险的方法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黄湘源 特约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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