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产买卖协议》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0:5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月20日,本公司与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时蓄公司”
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006年2月20日,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沪大华资评报(2006) 第027号《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对上海时蓄公司位于上海浦东洋泾186号地块中的“上海名门世家四期商业广场A、C区”之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论: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23,359,6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叁佰叁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其建筑面积共5606.89平方米,其中:A区共三层,建筑面积3342.21平方米;C区共两层,建筑面积2264.68平方米。(详见《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全文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http://www.sse.com.cn>)。 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项目名称: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 委托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为房地产买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评估范围、评估对象:部分资产(名门世家四期商业广场A、C区在建工程及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评估方法:假设开发法(剩余法) 评估结论:部分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23,359,6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叁佰叁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6年2月15日金额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存货123,359,600.00 其中:在产品--名门四期商业广场A区74,492,200.00 --名门四期商业广场C区48,867,400.00 资产总计123,359,600.00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评估师:陈晓松 法定代表人:李则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褚亚鸣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顾兆诚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向上海时蓄公司购买的房地产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3,359,600.00元,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