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震集团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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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5: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1日上午9:30在厦门市
二、提案审议情况: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1、公司同意舒华英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决定聘任潘龙淼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为4356万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为0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1、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