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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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0: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建议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且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
支付对价后,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56532956股,假设改革方案实施之日为T日,则其在T+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T+24个月内可上市流通数量不超过百分之五,在T+36个月内可上市流通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在T+36个月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方可上市流通;其余非流通股股东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各为3979261股,假设改革方案实施之日为T日,则其在T+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T+12个月后,该部分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征集对象为截止2005年9月2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0月3日-2005年10月10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14日上午10:30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