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宋春雷先生、总经理关健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财务会计部经理张华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2004年9月23日收购漯驻高速公路收费权,享有28年收费权经营期限。该收购项目实施使公司业务得到了进一步扩展,相应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经济效益,报告期该路段增加主营业务收入18,059.84万元,增加主营业务利润11,213.07万元,增加净利润约7,514.90万元,占报告期净利润25.15%。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与河南省交通厅办理了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权及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相关资产交接手续,并支付了全部转让金,相关资产权属变更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漯驻高速公路资产的独立完整,统一管理,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272,918,962.00元,余额为40,837,984.00元,发生原因为河南省内高速公路网络联网收费清算分配形成的其他路段代收公司的车辆通行费。应收款项已于2005年7月全部收回。上述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河南中原黄河公路大桥(原暂定名“郑州黄河公路四桥”)及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股东大会决议已在2005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扩张,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项目报告期未开工建设。 2、报告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公司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缴纳税率由原5%调减为3%(该事项已在2005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该项税收政策使报告期净利润增加1,807,587.34元。 3、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2004年10月1日通车后,京珠国道主干线全线贯通,促进了公司郑漯、漯驻高速公路整体车流量的增长,但也对公司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含南接线共计31公里,简称“郑州黄河大桥”)及郑漯高速公路郑州至机场段(约25公里)造成车辆分流影响。 4、报告期,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22号)及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郑州黄河公路大桥、郑州至驻马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交征[2005]2号),公司经营的路桥自2005年2月1日零时起降低大型货车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已在2005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据测算,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本次调整对公司车辆通行费收入的影响在5%左右,另一方面,调整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更多的大型货车行驶公司路桥。 5、2004年4月27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办[2004]765号文《关于郑州黄河公路三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建设郑州黄河公路三桥。该桥计划位于公司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上游约19公里处,北与焦作至新乡高速公路连接,南至郑州市荥阳市与郑州西南绕城公路和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连接。全线一级公路标准,部分控制出入,双向6车道。预计2005年开工,建设工期为36个月。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该桥项目法人由国内经济组织组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桥建成通车后将进一步加强黄河两岸交通联系,促进郑漯高速公路、漯驻高速公路整体车流量的未来增长,但也将对郑州黄河大桥交通量形成分流影响。报告期该项目未开工建设。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 润 表 2005年1至6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春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关 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华 7.3 报表附注 7.3.1 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前,公司无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05年4月,公司与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河南中原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报告期从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董事长:宋春雷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