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浙江众成5月1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于5月14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浙证调查字2015095号):因你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5%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调查期间,陈大魁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
一季报显示,截至2015年3月末,陈大魁持有浙江众成股份合计2.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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