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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股票名称:振华科技 编号:2008—05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3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中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 《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 《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 七、 《聘请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八、 《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九、 《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十、 《召开2007年度(第十四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三、 《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四、 《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本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7年1月至12月份的经营结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市价公平原则,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