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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起诉精伦电子:2006年财报疑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10:27 21世纪经济报道

小股东起诉精伦电子:2006年财报疑云

  重庆报道 见习记者 姚伟

  一纸诉状将精伦电子(600355.SH)推进了"财务造假"旋涡。

  10月26日,精伦电子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仔细查阅了精伦电子从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的信件收发记录,未发现有武汉市中级法院的立案文书。

  而此前有媒体报道,上海投资者龙静文诉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众环会计")、精伦电子的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于2007年10月15日被武汉中院受理,并称这是中国国

证券史上首例不需要前置条件而被法院直接受理的诉讼上市公司涉及虚假陈述的案件。

  10月27日,精伦电子董秘张万宏及董秘办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公司曾派专人到武汉中院了解情况,目前此案的诉讼书已被武汉中院接收,但尚未被受理。

  不过,受理与否并非重点,精伦电子究竟有无在2006年中报与年报造假才是关键。本报记者辗转拿到龙静文的证据,其质疑精伦电子财报中有八处数据有虚假之嫌,但精伦电子董秘及财务负责人看过后,斥之为"牵强附会,不值一驳"。

  财报数据疑云

  10月27日、28日两日,龙静文的代理律师——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向本报记者提供了关于诉讼的大量材料,矛头直指精伦电子的2006年中报以及年报。

  "精伦电子披露的2006年报,存在严重虚假信息,2006年净利润应该为亏损,同时还存在其他一系列虚假信息。"龙静文的起诉状中这样写道。

  龙静文分析得出,从精伦电子2006年报的盈利,到其他业务与子公司的利润情况等总计八处数据,都存在造假行为。

  其中,龙静文对精伦电子2006年应为亏损而非盈利的质疑最为耸人听闻。

  精伦电子2006年报披露,(合并)净利润为2546万元,而其主营业务成本为1.5亿元、营业费用为3192万元、管理费用为6886万元、其他业务成本为365万元,四项合计为2.590亿元。

  龙静文根据2006年报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5354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25.83%"一项推算出精伦电子采购总额为2.07亿元,加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92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8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072万元)、"无形资产的摊销"(420万元)、"本期坏账准备的增加"(589万元)四项,再减去"存货的增加"(2704万元),推算出为2.868亿元。

  龙静文认为,在不考虑工资、福利费本期变化、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费等其他不重要事项的情况下,上述计算出来的2.868亿元即为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四者之和,这比会计报表中披露的2.590亿元多了约2700万元。

  因精伦电子2006年盈利仅为2546万元,可以肯定,一旦龙静文的推算正确,那精伦电子2006年应该是亏损而非盈利。

  本报记者10月29日向精伦电子出示了龙静文所列的八点虚假陈述,但张万宏及财务负责人看过后,斥责上述质疑为"牵强附会,不值一驳"。

  "龙静文的推断依据是错误的,他在用现金流量的相关指标来推算主营业务成本等。"10月29日,某会计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会计的计算口径和现金流量的计算口径差别很大,两者不可以相互替代,而龙静文正犯了这个"幼稚"的错误。

  诉讼背后

  据龙静文介绍,他出生于1968年,曾在浙江大学教授法律课程,后来在保险公司工作过数年时间,目前供职于杭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

  6月22日,龙静文以每股8.38元购买精伦电子1000股

股票,包括佣金及税金、手续费等共支付了8424.14元。之后,精伦电子连续大幅下跌,龙静文6月29日以单价5.40元出售了全部股份,支付佣金、税金等之后,只收回5371.20元,共损失了3052.94元。

  在诉讼书中,龙静文表示,自己查阅精伦电子公开披露的2006年度报表信息,发现精伦电子经营由亏转盈,业绩提升,且众环会计为该报表出具了无保留

审计报告,故相信精伦电子披露的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可信,自己因此才购买精伦电子股票。

  据本报记者了解,武汉众环自精伦电子2002年上市后就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精伦电子每年支付给武汉众环的酬金约为20万元。

  龙静文将诉讼动机归纳为"一方面,我是股民,(精伦电子)信披有问题,给我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另一方面,我是律师,有责任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一点贡献。"

  此前,有媒体称龙静文诉精伦电子是全国"首例无前置条件诉上市公司造假案"。与此同时,律师界认为,龙静文诉精伦电子可能会带来两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本案件不需要证监会或其分支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前置条件;二是此类案件使投资者能通过司法而不是通过证券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查实少数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

  但张万宏认为,"此案一旦被受理,将开启一个危险的口子,今后只要投资者有损失,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直接状告上市公司财报造假。"

  精伦电子方面同时强调,逐步健全和细致的监管措施和司法解释,应该是促进中国资本市场更健康地发展,而不是相反。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武汉中院仍未对该诉讼是否被受理作出正面回应。但市场人士认为,即使龙静文的上诉被武汉中院受理,原被告双方私下和解的可能性极大,因为诉讼标的仅为30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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